韩国代理委托书领事馆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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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领事馆双认证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提交《领事双认证申办表》(1)和《领事双认证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双认证的**资料(所有的领事馆双认证必须先经贸促会双认证);
3.提交需双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领事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北京领事馆双认证时间,接受全国任何省市民商事文件的双认证。常见双认证领事馆如下:
沙特8个工作日;
阿联酋15个工作日;
阿曼4个工作日;
印尼12个工作日;
伊拉克一个月左右;
伊朗12-15个工作日;
埃及5-7个工作日;
阿根廷12个工作日;
委内瑞拉12个工作日;
越南10个工作日左右;
菲律宾12个工作日左右;
注:领事馆双认证时间受国内外节假日、外事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故所列双认证所需天数仅供参考。
一些领事馆双认证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领事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双认证;
*哥伦比亚领事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双认证;
*科威特领事馆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双认证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双认证
*利比亚领事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领事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领事馆申办领事双认证?
答:我国驻外领事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双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双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的双认证手续。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13828816605
QQ:2098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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